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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拍屋2年轉手 課10%稅
預售屋不納入課徵範圍
2011年 03月03日
【陳瑩欣、張麗娜╱台北報導】財政部今將邀集工商團體、學者、業者舉行奢侈稅座談會,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昨表示,據財政部規劃,預售屋確定不會列入兩年內轉手課稅範圍,但若購買法拍屋兩年內轉手,將課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奢侈稅。
至於奢侈稅上路後,是否溯及既往?張盛和表示,這部分還沒決定,須廣聽各方意見後才有明確方向。
馬英九:力挺到底
馬英九總統昨則表達支持奢侈稅態度,強調會「力挺到底。」他表示,奢侈稅全名應叫做「特別銷售稅」,相關單位應對外交代清楚,他聽過財政部簡報,立法目的確實為打擊投機,但行政單位在立法、執行時都應嚴謹規劃。
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說,政院沒壓力,財政部已審慎考慮討論、規劃,大致上反應都蠻好,當然也有人希望加大力道,「但力道太大會有些負面影響」,例如有觀光客可能到鄰近城市或國家去買,影響國外觀光客來台,或本來可繼續維持很好的營業稅反而課不到,「力道要用到有效,且不能傷到經濟成長,已經兼籌並顧。」
屋被法拍不用繳納
針對預售屋與法拍屋課稅問題,張盛和指出,由於預售屋並未完成實質交易登記,僅是權利轉換,只能課財產交易所得稅,不納入奢侈稅課稅範圍,法拍屋因持有情況不同,將納入課稅範圍。
官員指出,民眾因還不起貸款被法拍的不動產不會課稅,但購買法拍屋兩年內轉手出售,明顯有炒作嫌疑,就要課稅。
50萬元家具也納入
除非自用住宅外,奢侈稅課稅範圍還包括私人飛機、遊艇、高價汽車、保育類動物及其製品、超過五十萬元以上家具(床、燈、桌、椅、沙發)等,稅率百分之十,如違規漏稅,最高可罰應納稅額五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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